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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届杨凌农高会期间部分区域将禁飞“低慢小”航空器

作者:刘攀峰

9月19日至23日第三十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简称“农高会”)将在杨凌举行,9月12日,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发布公告,根据组委会及陕西省公安厅要求,农高会期间杨凌部分区域将对“低慢小”航空器采取管制措施。

公告显示,9月19日至23日,杨凌农高会主场馆(A馆、B馆、C馆、D馆、E区、F区)上空(陇海铁路以南、五胡路以北、安居路以东、东新路以西区域)空域为管制区域。

管制期间,禁飞区内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含但不限于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等行为。

在管制区域擅自飞行的,将予以击落,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刘攀峰)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