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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十部门签署《意见》联动保护生态资源

作者:郑瑞 张大鹏

近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在区委政法委主导下,联合区检察院、市公安局南郑分局、区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10家单位,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执法司法协作工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意见》,构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合作大格局。

近年来,南郑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树立发展与保护协调统一的认识,以持续稳固汉江段南水北调水源地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为目标,找准谋实环境资源审判的关键点、着力点,扎实落实环境资源审判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要求,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研究建立与多部门执法司法协助工作机制。

该《意见》将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有效协作,深化联席会议、行刑衔接、府院联动、工作会商、信息共享、生态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司法基地保护共建等多项机制,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借力行政机关优势,共同探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执行中面临的现实问题与困境,寻求最佳解决路径、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联动协作常态化,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通过建立联动机制将行政执法、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司法审判、强制执行、基地共建、联合宣传有效联动,各部门将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围绕“绿色循环、汉风古韵”发展定位和“山水南郑、诗画家园”总体目标,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着力加强汉中市南郑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推动构建区域生态经济体系绿色循环发展,全力推进南郑生态文明建设和资源保护工作。(郑瑞 记者 张大鹏)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