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深化陕西国际经贸活动法治保障座谈会会议纪要》。
立足“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这一历史契机,省高院依托西安国际港务区,联合省委外办、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西安海关、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17家单位,聚焦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有力法治服务和保障,围绕“强化涉外民商事审判领域府院联动”“健全国际贸易和投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深化国际商事纠纷诉源治理”等议题开展深入交流、集中研讨,达成11项共识,并形成了《会议纪要》。
此次座谈研讨充分体现了法治引领、服务导向、协同配合、国际视野四个特点。研讨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分别为:牢固树立共建“一带一路”法治意识,强调以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服务陕西国际经贸活动顺利进行;提升共建“一带一路”法律保护水平,坚持平等保护、充分保护、源头保护、联动保护;打造共建“一带一路”法治服务平台,发挥省高院国际商事巡回审判庭牵引作用,建好用好外国法查明中心、司法案例研究基地,提升外国法查明和案例研究水平;加强共建“一带一路”法律风险防范,优化企业涉外法律服务;深化共建“一带一路”法治交流互鉴,着力解决国际经贸活动中的突出法律问题。 (记者 梁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