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文青 何申燕)8月18日,省司法厅召开《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委员杜永勇到会指导,省委科技工委委员、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军参加会议,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会芳主持会议。省委组织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科技厅等20多家省级部门及高校、科研院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条例》修订是陕西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由省科技厅起草,省司法厅审查修改。在审查过程中,省司法厅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理念,推行“开门立法”,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通过网络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先后三次书面征求各设区市政府、省级有关部门的意见,认真听取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建议,并通过调研等方式征求了部分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等单位的意见,促进《条例》更好地体现民意、集中民智。会上,与会人员围绕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陕西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条例》修订将充分体现新形势新要求和陕西特色,增强可操作性;紧扣陕西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实际需求,聚焦科技创新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科学技术进步涉及的相关内容作出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