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上半年全省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下简称综合指数)平均为4.61,同比上升2.9%,其中,韩城市、榆林市和铜川市同比下降,其他城市均有不同程度上升。环境空气质量前3位的城市依次为商洛市、安康市、榆林市;同比改善幅度从高到低前3位依次为韩城市、榆林市、铜川市。关中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的3个县(区)依次为宜君县、旬邑县、麟游县;陕北地区为黄龙县、甘泉县、志丹县;陕南地区为镇坪县、留坝县、佛坪县。
今年6月份,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略有改善,综合指数平均为3.12,同比改善0.6%。其中,杨凌示范区、安康市、宝鸡市、咸阳市有所上升,西安市持平,其他城市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优良天数平均20.8天,同比增加1.6天。全省12个市(区)均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同比均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6%。细颗粒物(PM2.5)平均1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上半年,全省河流总体水质优,与上年同期的优相比,水质保持不变。在监测的101条河流230个国控、省控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221个,占96.1%,同比上升2.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1个,占0.4%,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
111个国控断面中,剔除本底影响,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占95.5%,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占0.9%,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其中黄河流域65个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占92.3%,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占1.5%,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长江流域46个断面,全部为优良水质断面,水质持续保持优良。
水环境质量前3位的城市依次是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前3位的城市依次是渭南市、咸阳市和杨凌示范区。(高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