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至2023年6月,榆林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18万辆,驾驶人133万人,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压力持续攀升。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榆林市政府印发《榆林市道路交通安全全链条监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于7月23日起施行。
《意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全面梳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全链条各环节,抓实全链条监管责任,以“人、车、路、企”为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合力,努力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持续平稳。
据悉,《意见》共分为六章67条内容,重点聚焦“人、车、路、企”四大要素,从源头准入、规划建设、执法管控、宣传教育等各环节全链条抓起,进一步明确了交安办、发改、公安交警、教育、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气象、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多个部门的监管责任,解决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职能交叉、监管漏洞、责任悬空等突出问题。
《意见》强调,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参与者监督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交安办要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加大宣传教育投入,督促各部门单位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二是交安办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加大公益宣传力度,组织各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三是公安交管部门要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以客货运驾驶人、驾校学员和中小学生为重点,依托公园、厂矿、学校、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等群众集散地,打造文明交通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情景教育、体验教育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四是公安交管部门要持续推进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依托道路交通安全“七进”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进网络),广泛开展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五是公安交管部门要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企业、单位、社区、学校和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促进驾驶人依法驾车、安全驾车、文明驾车,推动文明参 与交通成为社会自觉行为。六是教育部门要坚持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从儿童抓起,督促指导中小学结合教学课程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发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校本课程,夯实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素质基础。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意见》是榆林市委、市政府针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防范化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域风险隐患的重要举措,更是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助推平安榆林建设,保障榆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肖元 白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