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烟草专卖执法部门给我一次纠正错误的机会。我以后一定遵守法律规定,不再售卖串码烟了。”7月11日,在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某便利店门口,卷烟零售户赵某在得知自己被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后说道。这是洛南县烟草专卖局将严格执法和教育引导有机融合后开出的第一张“首违不罚告诫书”。在执法人员耐心地法律宣传和批评教育后,赵某深深感受到了“柔性执法”的新力度。
赵某在洛南县经营着一家食杂店,洛南县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在进行市场检查时发现其售卖有少量的串码卷烟。鉴于赵某系首次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且符合“首违不罚”情形,洛南县烟草专卖局当场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洛南县局稽查员姜东说:“如何处理市场上的违法行为是一种智慧。面对初次违法,不管情节大小,一律行政处罚,很有可能导致一部分违法者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从而走上更为恶劣的违法道路。在批评教育后达到警示目的时,这种人性化执法不仅给了初次违法者‘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有利于教育和感化违法者。我们也会将这张‘首违不罚告诫书’录入‘标准化管控’系统,确保其今后不再违法。同时,也节约了执法成本,可谓一举两得。”
据了解,这份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是洛南县烟草专卖局对“首违不罚”提升监管效能的缩影。通过行政执法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使违法者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有责性,实现从被动接受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监督到主动遵守的转变,迈出“软法”治理的重要一步。
据悉,2023年以来,洛南县烟草专卖局积极总结探索依法行政的新路径,以“柔性执法”提升市场监管效能,进一步普及了群众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使群众感受到执法的力度,“触摸”到执法的温度,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贡献烟草力量。(袁观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