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件因水管漏水导致邻居房屋严重受损的执行赔偿案件,在渭南市富平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被快速执结,让两个家庭冰释前嫌、再续情谊。

刘某与王某相邻而居,刘某居西、王某居东,两家生活用水由富平县供水公司乡镇分公司供应。该公司抄表时发现王某家庭2017年5月至2020年7月共38个月用水507方,其中,2019年5月至2019年8月用水228方、2017年8月至2022年4月共20个月用水19方。2020年5月,刘某发现自家南面靠东房屋的东墙墙面开裂,墙体向东倾斜、房屋严重受损。
刘某认为自家房屋受损与王某家庭用水管道泄漏有关,遂找王某理论,后经村委会调解无果后,刘某诉至法院。审理中,经司法鉴定,认为刘某房屋受损是由于房屋地基长期浸水引起地基与基础不均匀沉降,导致上部结构产生变形裂缝所致,结合受损情况确定了房屋损失费用25173.26元。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家庭前38个月用水507方、后20个月用水仅19方,前后用水量相差甚大。刘某、王某相邻而居,两家地基相连,司法鉴定意见认为刘某家庭房屋受损系房屋东侧下部土体曾处于严重浸水状态,且浸水时间较长、 浸水量较大,刘某房屋受损系王某家庭用水水管漏水所致,应由王某承担赔偿刘某房屋维修加固费用25173.26元及鉴定费6000元。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认为漏水与自己无关,且自家农村住房属其父亲所建,其父已经去世多年,不应由自己来承担赔偿责任。办案法官了解基本案情后,深知该案系相邻关系纠纷,不能简单机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应该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角度出发,准确找准执行瓶颈,善意文明化解社会矛盾。为此,办案法官多次驱车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耐心劝导,巧用“六尺巷”典故,融情于法、释法明理,顺利说服王某承认错误,履行法定义务,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该案执行终结。(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朱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