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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耀州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作者:李成龙 通讯员 吴婷

“感谢法官到我们村里调解我们这个案件,其实大家都是邻里乡亲,平时也没有什么仇恨,通过法官到村调解,现在我们两家的矛盾也化解了!”

近日,铜川市耀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结合“法官+ ”进社区(村)活动,深入瑶曲镇某村主持调解了一起以村民挖地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刑事附带民事部分顺利和解处理,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的公正审理与耐心司法表示感谢。

公诉机关指控,张老三与九旬老人王老汉系同村村民,2022年5月,被告人张老三看见被害人王老汉在张家门前地里挖地,张老三见状认为王老汉挖地是给他使坏,遂从家中拿出一把镐斧,找到正在挖地的王老汉将王老汉的胳膊砍伤,并用斧头拍打王老汉后背,王老二看见后,立即赶到现场抓住镐斧与张老三相持,阻挡过程中王老二被张老三用斧头砍伤脖子,随即张老三被闻讯赶来的村民共同制服。经法医学鉴定,王老汉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王老二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张老三患精神分裂症,其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

案件受理后,王老汉向耀州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承办法官经过认真阅卷、耐心听取双方意见,了解到张老三不仅自身患有精神疾病,作为其法定监护人的母亲也已85岁高龄,且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在前期调解过程中,双方就赔偿金额各执一词,僵持不下。考虑到双方同居一村,系邻里关系,且张老三的家庭情况较为特殊,若处理不慎将会进一步激化邻里纠纷,为了避免该案引起更深层次的矛盾隐患,承办法官遂决定进村联合村委会调解员对该案民事部分再次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法官从当事人的矛盾焦点出发,一方面,对于家庭面临困境的张老三,法官晓以利害:“王老汉确实因为你的行为受了伤,对于王老汉的损害按照法律规定肯定是要予以赔偿的。如果民事赔偿部分你们双方达不成协议,这样既不利于你们双方化解矛盾,也不利于你的家庭生活,作为被告方,你们要尽最大努力赔偿王老汉的损失。”另一方面,对于抵触情绪严重的王老汉,调解员动之以情:“你看张老三家确实可怜,他自身也有精神疾病,咱们可以适当考虑考虑张老三的赔偿能力,大家都是邻里邻居的,各退一步,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居好,赛金宝,希望你们双方能够达成赔偿协议。”

在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诉说的过程中,通过平衡双方的情绪,承办法官和村委会调解员把握时机,循循善诱,释法析理,言明利弊,最终,双方的心理防线逐渐化解,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现张老三已履行完毕赔付义务,王老汉向张老三出具谅解书,该案附带民事诉讼部分顺利结案,矛盾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化解。(以上人名均为化名)(李成龙 通讯员 吴婷)

(编辑:陈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