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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三部门联合发文规范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区矛调中心工作

作者:史红海 薛俊谣

近日,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共同出台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渭滨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和检调联动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区矛调中心的工作目标、入驻方式、工作职责、信访处置程序、矛盾纠纷化解途径以及联合调解、信息联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立足检察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办法》中明确规定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区矛调中心的五点工作职责;对于在矛调中心大厅受理的群众信访问题,能够现场处理的,及时答复处理;不能当场办结的信访,根据检察职能分流检察机关内设部门,导入法定程序,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进行办理。

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办法》确定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在区矛调中心每月开展一次检察长接待日活动,并可邀请在区矛调中心轮值的律师、咨询专家列席接访,参与矛盾化解;每月组织检察机关“四大检察”等业务部门,通过对区矛调中心信息数据进行梳理、分析,发掘检察监督线索,及时提出健全行业治理的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在处置来访中,应常态化开展简易公开听证。经审查认为信访事项事实清楚、结论明确,可以直接答复的,可借助区矛调中心团队力量,现场开展简易公开听证或上门听证及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加强与区矛调中心及入驻各成员单位间的工作联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应加强与入驻区矛调中心的公检法司沟通交流,不定期召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例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区矛调中心向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放信息数据平台查阅权限,并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而调取使用相关材料提供便利。(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薛俊谣)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