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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用微信促调解 当事人“不握手”亦言和

作者:​折少倩

近日,神木市法院综合审判庭张艳法官利用微信平台,让一起被告因路途遥远不便到庭的民间借贷纠纷顺利解决。

2011年4至5月,被告夫妻二人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款共计20万元,后因种种原因未能依约向原告偿还借款,原告多次索要欠款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张艳在受理该案后,仔细阅读了案卷内容,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具有调解的基础。法官张艳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二被告因路途遥远无法到庭调解,在征得二被告同意后立即与其组建微信群调解此案。在调解过程中,张艳法官就借款偿还期限及支付方式与双方详细沟通,最终在原告的现场配合下,仅用40分钟就将此案顺利化解,并对微信图像、聊天记录进行了截图存卷。事后,对于微信调解结果,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满意。(折少倩)

(编辑:陈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