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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临潼区关于对临潼籍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劝返的通告

作者:李兴文

为加强临潼区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的劝返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组织招募人员赴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现对临潼籍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发布通告如下:

一、目前仍然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回国并向户籍地公安机关提前报备的,或其家属及时联系劝促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回国入境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拒不入境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无法提供正当理由或工作证明,拒不接受户籍地政府劝返仍然滞留境外,依法依规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按照程序列管列控。

(二)对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户口做“下落不明”冻结,冻结后停止分户、户口迁移等一切户籍业务及相关业务办理。

(三)对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名下所有的手机卡全部关停,暂停银行卡的非柜面业务功能,对第三方支付如微信、支付宝等暂时封号。

(四)对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缴违法犯罪所得,对所获赃款赃物依法进行查封、冻结、没收。

(五)对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入住宾馆、信用卡消费、贷款审批。

(六)对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本人暂停其一切政府政策性补贴、社会福利保障和国家救助保障。

五、自通告之日起,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临潼籍滞留境外人员及其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同时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给予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奖励;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29-83890606。

特此通告。

西安市临潼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2月2日


(编辑:杜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