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渭南市富平县司法局到贤司法所组织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春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组织签订了《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自律承诺书》。同时工作人员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增强在刑意识、服从监督管理、珍惜矫正机会、注意节日安全、令行禁止,并针对春节期间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积极服从矫正管理,每日在钉钉App进行手机定位打卡;告诫矫正对象不得参与赌博,严禁无证驾车、酒驾醉驾、酗酒闹事,严禁寻衅滋事等违法活动,严防电信网络诈骗,若遇与他人发生纠纷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严守请销假制度,落实行踪报备。同时,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签署了《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自律承诺书》,并对相关纪律和注意事项进行了强调说明,确保要求严、底线明、后果清、履行实。(记者 张建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