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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苏村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签订《自律承诺书》

作者:张敏 张斌 张建锋

1月17日,渭南市大荔县司法局苏村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签订自律承诺书,要求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相关规定,坚决服从监管,同时要求社区矫正小组成员签字,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小组监管作用。

苏村司法所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保证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服从监管,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严格执行汇报制度;要保证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参与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事件要保证节日期间不酗酒闹事,不聚众滋事,不违法上访,妥善处理邻里、家庭等关系要保证严格遵守节日期间请销假制度,禁止不假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时销假。

此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签订《自律承诺书》,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规范意识和守法意识,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张敏  张斌  记者  张建锋)

(编辑:王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