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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平原地区检察院整治河道隐患

作者:杨扬夏子 张健

1月6日,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对办理的西川河旬邑段河道安全隐患治理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发现涉案河道的拦河坝已全部拆除完毕,河道恢复畅通,防洪、防汛安全隐患消除。

2022年11月,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在调查中发现,西川河旬邑段一处河道被土坝拦截,导致河道断流,造成行洪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干警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该拦河坝系当地一企业为了厂区用水方便非法构筑的,未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属于在河道内乱建水坝行为。由于河道被截流,河道水资源环境遭到破坏,河道防洪、防汛能力降低,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针对发现的问题,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启动诉前程序,于2022年11月17日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对拦河坝进行拆除并对涉案企业违法蓄水、取水行为进行处理。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涉案企业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及时组织整改。目前,涉案河道安全隐患问题已整改完成。(记者 杨扬夏子 通讯员 张健)

(编辑:王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