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汉中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地域特点,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完善长效共治机制,全力当好秦巴生态卫士。
全市检察机关全年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审查逮捕案件5件6人,审查起诉案件43件55人,摸排涉秦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10件,立案870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78件,起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佛坪县检察院、略阳县检察院办理的公益诉讼案均入选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勉县检察院办理的一件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陕西省检察机关“六五”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取得较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优化提升生态修复质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严格依法监管与修复生态并重理念,始终把秦巴生态修复作为案件办理的最终落脚点。汉中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对整改修复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的工作办法(试行)》,邀请专业人员针对受损公益整改修复效果中所涉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专门性、技术性问题提出专业评估意见,以客观评估着力提升公益诉讼案件整改修复效果。《办法》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主动邀请第三方评估人员参与案件调查、磋商、公开听证等案件33起,全年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诉前整改率100%,法院判决支持率100%,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
深化完善长效共治机制。全市检察机关坚持“秦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拓展与行政、司法机关的合作维度,推动构建秦巴生态保护共治“都管”大格局,共同守护秦巴青山绿水。深入实践“河(湖)长 +检察长 ”“山长 +检察长 ”工作机制,通过办案,督促挽回、复垦耕地26.986亩,恢复林地1.3亩,整治养殖场3个,清理河道17.17公里、各类垃圾900余吨。汉中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对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的规定》,加快推进跨区域案件集中专业化办理。
探索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全省“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主题检察论坛在汉中召开,专家学者、行政机关、保护机构和涉秦岭检察机关代表齐聚一堂,为检察机关加强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建言献策,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家支持+社会参与”保护新机制。略阳县检察院以个案办理推动社会治理,联合陕西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设立全市首个“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基地”。留坝、佛坪、洋县、宁强县检察院相继建立大熊猫(秦岭)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探索贡献野生大熊猫栖息地公益保护新方案。
科技赋能增进公众参与。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注入科技动能,佛坪县检察院上线“公益有我”智慧检察云平台,洋县检察院打造线上“公益诉讼随手拍”举报平台,有效提高公众参与度。城固县检察院通过城固县河湖长制智慧化平台参与河湖治理,充分发挥智慧巡河实时监测优势,开启“互联网 +河长湖长+检察长 ”智慧化管理新机制,持续为秦巴生态保护注入“外力”,主动招募公益保护志愿者125名、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117名。同时,检察机关通过举办检察公开听证、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宣讲秦巴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着力营造社会公众关爱秦巴、敬畏秦巴的浓厚氛围。 (何懿 记者 张大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