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效率太高了。”一次性拿到《交地确认书》和《不动产权证书》的企业负责人说。“当天就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极大地节约了时间和资金成本,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永寿有速度又有温度的营商环境。”企业代表拿着证书连连表示感谢。

1月4日,永寿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梁轲为大唐永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广核永寿新能源有限公司的2宗建设用地颁发了“交地即交证”项目不动产权证书,真正实现“交地即交证”。这是永寿县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广“交地即交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服务新机制的又一成功实践。
“交地即交证”是指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交付时已完成权籍调查,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在交付土地的同时为其办理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的登记服务新机制。2022年以来,永寿县自然资源局围绕“交地即交证”开展确权登记试点探索,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地籍调查等工作向前延伸到土地供应环节,采取提前介入、并联交叉作业等方式,将地籍调查和内业审核同步提前,从而实现土地交付和不动产登记同时进行的“一站式”服务目标。(张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