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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陕西公安交警全力稳定岁末年初交通安全形势

作者:肖元

进入冬季以来,公路货运进入高峰期,煤炭天然气、电商物流等货物运输更加繁忙。陕西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扎实推进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部署要求,突出查控重点,强力精准打击,及时消除严重动态风险隐患,有效应对冬季能源保障、农业生产、货车高速通行费部分减免等形势带来的大交通流冲击以及伴随恶劣天气频发、疫情防控常态化等产生的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因年底客货运输繁忙而加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风险,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强化风险防控重点措施落实,全力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岁末年初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期间,陕西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聚焦大客车和大货车疲劳驾驶、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6座以上小型客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精心研判冬季公路交通运输、务工返乡出行规律,深挖交通违法和事故规律特点,将勤务部署向违法多发、事故多发时段和路段倾斜,将执法重点向重点车辆、重点违法倾斜。启动高等级勤务,加强路面执法管控,特别是加大夜间巡逻检查频次密度,密切与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协作配合,严把出城、上高速、过境等重要关口。坚持视频巡查与路面巡逻相结合,落实网上网下结合的查控机制,不断提升执法管控效能。对分析出的拼车包车、非法营运重点嫌疑车辆,以及实施预警的严重疲劳驾驶重型货车,加大拦截检查力度,及时消除严重动态风险隐患。

据了解,陕西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源头管控,会同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对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对嫌疑拼车包车、非法营运的6座以上小型客车车主或驾驶人开展“上门面对面警示教育一次、观看一次警示视频、推送一次警示信息”的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组织发动民辅警、劝导员、路长上门督促集中用工单位、种植大户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接送人员车辆及驾驶人、务农务工群体的安全监管,最大限度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统计,11月1日至30日,全省共查处高速公路超速50%以上违法31起,涉及本省16起;高速公路倒车2起,涉及本省车辆1起;高速公路逆行2起,涉及本省车辆1起。查处超员违法28起,其中,涉及企业14起。洛南县龙发运输有限公司3起位列第1,其余11家企业均为1起。查处酒后驾驶4305起。其中,饮酒驾驶3452起、醉酒驾驶853起、再次饮酒驾驶153起。全省有18名驾驶人被终身禁驾。其中,7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11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为此,陕西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发出提示,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亲朋好友间也要互相提醒,坚决劝阻制止酒驾醉驾,持续稳定全省公路交通安全形势。(肖元)

(编辑:王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