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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司法局党总支部委员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作者:张建锋

11月18日,韩城市司法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大会由副书记屈晓义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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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大会表决通过了选举办法(草案)、候选人名单以及计、监票人选名单等,介绍了党总支暨候选人情况,与会有选举权的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5名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紧接着召开了委员会第一次委员会议,选举了书记、副书记,并进行了委员分工。

选举结束后,新当选的党总支部书记薛晶莹作了发言,对目前党建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提出了要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提高政治站位,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准则,进一步规范党总支的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党建制度;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和智慧凝聚到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心任务上来,实现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良性互动,使党的建设有依托、业务工作有方向,实现双促进、共提高;强化组织自身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制度,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加强党员自身建设,党务干部要自觉按照“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的要求,不断在完善自我、提升素质上下功夫。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做到学与用、知与行、说与做的统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时传导压力,严守政治纪律,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坚持警钟长鸣、廉洁自律、严以律己,树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昂扬向上、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记者 张建锋)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