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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检察:检税协作聚合力 共创合作新格局

作者:张建锋 梁春强 刘萌

10月10日,渭南市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税务总局潼关县税务局举行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签订了《加强检税合作工作协议》(以下简称《工作协议》)。

《工作协议》要求,检税联合将实施青年党员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共同组织党员理论学习、开展党务培训,提升党员素养。联合实施常态化廉政警示教育,联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党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学习作风建设活动,精心培育联合党建工作品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有关重大政策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研判涉税违法犯罪形势,确定打击防范工作目标和措施。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加大对涉税违法犯罪的联合打击力度,以职业化犯罪团伙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虚开发票、骗取退税等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严重犯罪,加大税务领域洗钱犯罪打击力度。建立案件咨询机制,双方及时会商复杂、疑难案件。对重大案件及时挂牌督办,形成打击合力。加强税务机关与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衔接,解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和法院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健全行刑双向衔接,对于检察机关不批捕、不起诉案件需要税务行政处理的,及时移送并督促税务机关依法处理。税务机关应积极主动配合检察机关查找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税务监管职责的行为。检察机关发现负有税务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需要查询涉税(费)信息的,税务机关应当积极配合,及时反馈查询结果。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职中发现案件涉税(费)信息的,应及时告知同级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检察机关。(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梁春强 刘萌)

(编辑:樊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