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岚皋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安康市检察院“351”工作机制,推行“五化”党建工作模式,推进“三有”争创工作,把“从政治上看”落到“在案件中办”,着力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思想体系、话语体系、行为体系和评价体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台《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负面清单》《信息发布负面清单》等,预防意识形态负面舆情发生。认真落实办案工作“三同步”要求,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稿件130余篇,其中,办理的宝宝霜添加激素监督案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被最高检门户网站转发;办理的曾某富等人与岚皋县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虚假仲裁调解监督案被最高检《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刊发,办案组被省院评为优秀办案团队。
强化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一体建设,与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制定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办法,不断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开展救助10件,发放救助金4万元。常态化开展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专项监督,协调劳动监察部门、镇村为农民工要回被拖欠的劳动报酬100余万元。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一村一政法干警”“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办理的督促整治餐饮油烟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
坚持政治与业务同考同评,面对近年来轻刑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的新形势,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3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为成员的办案组,提出并推进“检察办案引入网格员综合评价机制”改革创新项目,依法妥善处理7件23人轻刑案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院党组研究决定,对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群众满意的干部进行表彰奖励,优先推荐上级组织部门提拔使用,新提拔3名科级干部,任命2名检委会委员,晋升6名干部职级等级。先进典型《刑事检察战线标兵——张树峰》被最高检《检察队伍建设》杂志刊载。(陈宏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