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传媒网 > 法院

贷款逾期被起诉,法官调解化纠纷

作者:王宏飞

9月28日,神木市法院沙峁法庭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原告某银行与被告赵某于2021年4月19日签订《个人额度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为29万元,额度存续期自2021年4月19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止。合同生效后,被告陆续从银行支用信用贷款共计42万元,却一直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原告借款本息。截至2022年7月25日,被告赵某尚欠该银行本息合计25.782747万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接收案件后经审查发现,此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清晰,在询问原被告双方意见后,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该法官首先向被告详细了解了其家庭成员、经济来源、偿还能力以及贷款用途等情况,同时向其说明不按约偿还借款将有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随后,刘法官又与原告银行进行耐心沟通,希望能够给予被告赵某适当的还款期限,根据被告的还款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从而加快资金回笼。

经过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通讯员 王宏飞)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