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按照公安部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要求,全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强化动态隐患清零,紧盯各类“易致祸、易致乱”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查严整严打的高压态势,持续开展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活动,全力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营造了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统计,9月1日至30日,陕西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民辅警共查处超员违法48起,涉及26家企业26起;查处高速公路超速50%以上违法34起,涉及本省车辆14起,高速公路逆行2起,涉及本省车辆1起;查处饮酒驾驶4570起、醉酒驾驶1038起、再次饮酒驾驶210起;7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15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陕西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民辅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任何一次侥幸都会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肖元 张永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