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潼关县教科局全力打造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师生的“一种能力 两种意识”。“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
加强领导,落实政策法规。各学校、幼儿园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从校园环境、教育教学、师生要求等方面出发,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宣传、监督、奖惩等一系列有利于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常规管理、纳入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之中。
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幼儿园及时将中、省、市、县有关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广大师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增强师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提高师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让师生充分认识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强化管理,提高普及程度。各学校加强普通话口语教学和汉字书写教学。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结合学科教学特点,强化口语教学和写字训练。任课教师特别是语文教师要在教学中加强对学生普通话水平的培训,要求学生在课堂上发言、讨论、提问、回答问题时使用普通话;注重培养学生普通话口语和正确分辨不规范字的能力,使学生汉字书写和语言应用能力得到普遍提高,将语言文字工作从校园向社会延伸,助力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和推普乡村振兴计划。(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李致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