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把案款拿来了,还专门跑一趟,谢谢!”2022年9月21日,彬州市人民法院新民法庭干警来到何某家中,何某从法庭干警手中接过案款时高兴地说道。
2022年7月,中铁某公司在修建合凤高速过程中损坏新民镇早饭头村村民承包的大棚,致其蔬菜减产,村民何某与中铁某公司发生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新民法庭庭长王征正好是该村的“法务支书”,在得知此事后,他及时介入纠纷调解,查看损失现场,在田间地头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现场调解。
没过几天,彬州市遭遇五十年一遇洪峰过境,一夜之间,早饭头村蔬菜大棚悉数被淹,受灾严重,眼下,中铁某公司的赔偿款就成了救命钱。
为了使何某尽快得到赔偿,恢复生产,王征再次来到蔬菜大棚基地实地查看受灾情况,现场组织何某、中铁某公司代理人在村委会干部参与下对该起纠纷就地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
在履行期临近之际,法庭干警积极联系中铁某公司负责人,催促其尽快将案款交至法院,经过多方联系,释法明理,促使其达成的调解协议能如期履行,最终中铁某公司将案款履行到位。
案款到位后,考虑到何某在其承包的大棚里干活,时间不便,新民法庭干警驱车十几公里将案款送到何某手中。
近年来,彬州法院坚持对涉及民生的案件,优先办理、及时跟进,时刻关注弱势当事人生活境况,尽最大力量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窦莹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