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传媒网 > 法院

宝鸡中院出台十四条措施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史红海 惠小刚

9月23日,记者从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进一步营造市场化、制度化、法治化长期稳定发展环境,宝鸡中院结合工作职能,研究出台了《关于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措施》,全力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企业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积极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该十四条措施聚焦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等关键领域,从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畅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加大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力度、稳妥审理涉企犯罪案件、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功能、依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等十四个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将司法服务延伸到企业“神经末梢”,积极回应企业的新期待、新要求,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宝鸡中院将始终聚焦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主题,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护航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来谋划推动,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持续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为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新动能、彰显司法新担当。(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惠小刚)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