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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 办进群众心坎里

作者:韩丽绢 王延峰

黄龙县人民法院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群众需求,发挥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细化为民服务举措,大力提升审判质效,切实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解决掉、办理好,办进群众心坎里。

诉讼服务贴民心

“你看今天下着雨,还麻烦你们跑一趟,要不是我腿摔了着急看病,我就再等几天,没想到我一打电话你们就来了,真是太感谢了。”交通事故受伤行动不便的王某因为赔偿纠纷电话诉至黄龙县人民法院,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分管院领导和立案法官当即决定为其上门立案,帮助其完善诉讼材料,告知诉讼风险,通过耐心讲解指导,当场完成了签字、缴费等环节,顺利地完成了立案。

诉讼服务中心作为窗口单位,始终以“便民诉讼”为目的,打造一站通办的便民服务新模式。通过为当事人提供窗口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等多种选择,为行动不便或距离较远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将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今年以来为行动不便及偏远地区当事人上门立案8次15人。

随着全国“智慧法院”建设飞速发展,黄龙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紧跟步伐,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线上、线下诉讼服务方式,通过线上调解、电子送达等精准化、多元化、差异化服务模式,不断提高办事效率,让群众享受司法信息化带来的便捷服务。被告黄某以生意周转借张某10000元,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偿还。诉前调解员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并进行充分沟通,得知原被告双方是亲戚关系,对于该笔借款的数额没有异议,但被告在外地,为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促进纠纷快速化解,调解员向双方说明情况,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多元调解平台”进行在线视频调解。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分期给付的方式,并通过在线平台签署调解员推送的调解协议。

办案提效聚民心

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黄龙县人民法院出台提升双进工作专项工作7条举措,强化诉讼保全、实行主审法官强制执行前督促履行通知机制,对于案件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民事案件,打破传统排期开庭模式,简化庭审程序,采取灵活、轻便、方便群众诉讼的方式化解纠纷,为办理案件装上“加速器”。今年以来,黄龙县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23.32天。

对于涉农民权益保护案件,黄龙县人民法院开通绿色窗口,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致他人损害的,依法追加其为被告,确保农民工权益及时兑现,同时加大调解力度,缩短办案期限,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称赞。被告李某雇佣马某在高速路隧道洞水泵房内电线安装作业时,马某不慎从高处摔落受伤,李某在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因后期产生的赔偿数额较大不再给付赔偿费用,导致原告成诉。法官在审理此案过程中,发现水泵房内电线安装作业工程系某装修部承包后,将该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被告李某个人,李某雇佣原告马某实际施工,于是依法追加某装修部为被告,在此基础上,依法及时审理,经调解,被告李某赔偿原告马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八万余元,被告某装修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巡回办案体民心

黄龙县人民法院三岔法庭在全院率先开启“农忙”办案模式,在春耕秋收等农忙时节,法官到村委大队部就地开庭审理案件,推行上门送达、微信送达、上门调解、巡回审判等工作举措,深入田间地头,促进案件快速解决,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到司法公正和高效。

黄龙县三岔镇长石头村村民任某的宅基地长期侵占村集体公共道路,任某还将侵占土地确权在自己名下,因此与其他村民积怨多年。2022年,该县实施乡村振兴惠民工程,由政府出资70%为农户翻新围墙。眼看赶上了好政策,但由于其他村民阻挡,任某家的院墙始终无法如期施工。虽然村镇两级政府工作人员已组织多次调解,但双方谁也不愿让步。当村支书将这一纠纷反映到黄龙县人民法院三岔人民法庭后,庭长朋礼奎迅速带领干警赶到村委会,召集各方当事人,并邀请司法所干部及群众代表,一同化解纠纷,启动“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模式。“惠民工程是件大好事,大家都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受益者,要放开眼界、转变观念,配合政府办好惠民工程才对呀!”干部群众各抒己见,朋礼奎讲法说理,任某最终同意退还集体土地。朋礼奎趁热打铁,当天便组织放线挖地基,第二天便砌起来一面崭新的院墙。一场持续了七八年的宅基地侵占村集体公共道路纠纷,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及时化解,为惠民工程扫清道路,为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以巡回办案模式延伸司法触角,推动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黄龙县人民法院将坚持从群众最关心关切的司法问题着手,围绕该院推出的便民立案、涉民生案件快速执行通道等一系列司法为民举措,大力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户和典型案例巡回审判等活动,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法院应有的贡献。(韩丽绢 记者 王延峰

(编辑:樊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