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洋县人民法院谢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最终双方就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及同居生活期间的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史某与淡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15年举行结婚仪式后便同居生活,双方至今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生活期间生育一女孩,一直在淡某家中生活。后双方产生矛盾,史某将女儿从淡某家中带到外地并向法院提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诉讼。
案件在调解过程中,淡某称史某没有任何征兆突然之间将孩子带到外地,坚决要求史某将孩子送回来由其抚养,并称其与史某举行婚礼时给付了彩礼及其他财物致其家庭困难,要求史某予以返还。史某则不同意返还彩礼,并坚持要求女儿由自己抚养。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就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问题争执不下。调解过程中,男方及其家属多次到女方家里打闹,要求女方交出孩子,派出所多次出警均未果。
考虑到该案矛盾分歧较大,承办法官就该案多次组织调解,一方面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分别向当事人细致分析,另一方面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反复耐心说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史某将孩子送到法庭交由淡某抚养。
该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化解了史某与淡某之间的矛盾纠纷,同时也最大限度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谢村法庭将以“五星创建、双强争优”为目标,充分运用诉调结合机制,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过程中的参与、规范和保障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王逢 董晨晨 记者 张大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