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亮证经营,违法吗?
答: 违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将取得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本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亮证经营,也就是把许可证正本放在店内醒目位置,以便于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顾客买烟时,看到条盒卷烟上的喷码和许可证号一致,也会更加放心购买卷烟。在实际经营中,应结合“三亮”要求做到:许可证亮证经营、卷烟明码标价、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依法使用许可证,在店内显眼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证件。






(贾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