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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金久不还 诉前调解促履行

作者:李成龙 张敏 王文静

近日,铜川市耀州区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快速调处两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铜川某工贸公司及时向陕西某建筑公司支付设备租金共130967.83元。快速高效的定分止争方式,不仅提高了审判效率,更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21年1月,陕西某建筑公司与铜川某工贸公司签订了《机械租赁合同》,陕西某建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铜川某工贸公司提供建筑设备,截至2021年5月,铜川某工贸公司共欠付设备租金130967.83元。陕西某建筑公司多次敦促铜川某工贸公司如实履约,尽快结清欠款,铜川某工贸公司均未履行付款义务,陕西某建筑公司无奈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收到案件后,立案庭干警详细询问了案件相关情况,并征询其是否愿意进行诉前调解,陕西某建筑公司表示同意,希望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仔细查看了原告提交的相关证据,发现该案标的额不大、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遂多次与铜川某工贸公司负责人联系,向其详细讲解了涉及该案相关的法律规定,分析案情,释明法理,告知其若进入诉讼程序,将投入大量时间及金钱成本。

最终经过调解,铜川某工贸公司表示待核实欠款具体数额后,愿意向陕西某建筑公司付款。随后,铜川某工贸公司致电承办法官,告知其已将设备租金全部付清,并向承办法官表达了谢意。

诉前调解效率高、成本低,务实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开辟了“绿色通道”。耀州区法院将着力践行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秉持诉前调解优先、多元调解为本的工作思路,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升诉源治理效能。 (李成龙 通讯员 张敏 王文静)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