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子长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严格落实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等制度,并不断积极探索办案新途径、新方法,铺造失足青少年回归之路,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
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子长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来到某乡镇对涉案未成年人小帅(化名)进行社会调查。 “你好,我们是子长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的检察官,今天是来了解一下小帅平时的生活情况和成长环境……”承办检察官来到涉案未成年人所在村,跟小帅的父母交流关于小帅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社会交往等,并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为后期案件办理提供参考。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不仅仅是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同时也是少年司法的一次探索,未成年人调查报告不是品格证据,也不是证据,而是一份作为参考的诊断书,为“教育、感化、挽救”出药方。(杜志宏 记者 王延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