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传媒网 > 检察

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助推文物保护

作者:李明

文物保护利在当下,功在千秋。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白河县双丰镇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明代古建筑双安村塔,因年久失修,塔身、塔底墙面脱落、砖石缺失,且有人为刻画痕迹,存在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推动文物保护,日前召开公开听证会。检察长马继军作为案件承办人主持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代表担任听证员,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会。

会上,检察官通过多媒体显示屏详细介绍案件调查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就听证的问题发表意见,表示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情况客观翔实,会后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落实文物保护方面的问题。听证员随后依次发表意见进行评议,对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推进文物保护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通过办案监督很有必要且及时;同时认同检察机关提出的双安村塔保护方面存在自然损毁、疏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并对文物有效保护,发挥地方特色文物价值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随后,承办检察官马继军作了总结发言: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治自觉、法治自觉、行动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职责。要严格落实职能部门对文物保护的监管责任,基层人民政府属地保护责任,对文物保护管理不到位导致文物损害,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行抢救性的修复保护,同时做好对文物单位日常巡查,确保管护到位。三是凝聚监督合力,强化公益保护。白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司法保障”的原则,做实做好全县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目标。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白河县人民检察院要会同相关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营造全社会保护文物、爱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听证会后,白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及听证结果制发了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履行文物保护监管及保护职责,现场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李明)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