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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期盼终如愿 榆林中院执行暖民心

作者:李俊 杜新正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为我们全体村民拿回了属于我们自己的土地,解决了我们村多年来的一桩大难事!我们全体村民送两面锦旗表达我们的谢意,你们执行局一定要收下。”榆阳区长城路街道新乐村村支部书记李红飞和部分村民代表,一个劲儿地握着榆林中院执行局办案法官的手连连说道。

8月11日11时许,随着在场村民在交付笔录上签完最后一个字,在当地街道办有关人员和执行干警的共同见证下,一起十几年的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09年,因榆阳区新乐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所有原“榆阳路建材市场一处”急需升级改造,该村民委员会与榆林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联合开发建设合同,后该村民委员会将运转的市场全部清空交付该公司开发,直至2015年也未动工建设。同年,为了推动土地尽快开发利用,该村民委员会又与本案被执行人榆林某公司签订合同,该公司终于对土地地基进行了挖掘,后期因该公司资金投入乏力,致使该土地开发项目被长期搁置,加之被开挖的土地上形成大面积坑洞无人管护,导致基坑多处积水,周边建筑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形成非常大的安全隐患,被相关部门多次要求整改,这无疑给当地村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为了收回土地减少损失,2021年该村民委员会将上述两家公司诉至法院,案件经过榆林中院、省高院前后四次审理后,判决结果为:由榆林某公司向新乐村村民委员会返还该宗土地。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榆林中院执行局多次研究执行方案,指派执行法官李俊等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对土地及各方当事人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现场勘验、走访调查。考虑到这是一起涉民生、涉百姓切身利益的执行案件,且前后跨度时间长,百姓呼声高,榆林中院执行局制定了综合执行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定执行措施,细化注意事项。8月11日9时,在执行一庭惠海胜庭长的现场指挥下,执行干警十余人奔赴执行现场。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按照事先制定好的腾退方案,设立警戒线分工协作,现场测量确定土地面积,在执行法官、司法警察团队的协作下,在村委干部及相关人员和部分村民的共同见证下,涉案土地成功腾退,当场交付给了该村民委员会,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至此,一起长达十余年的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执行干警不懈努力顺利执结。(李俊 杜新正)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