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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法院环资合议庭首次公开开庭

作者:史红海 赵花花

凤县地处秦岭腹地、嘉陵江源头,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资源优势。近年来,凤县法院紧扣县委提出的绿色振兴工作要求,立足于人民群众对“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的美好期待,深刻认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职责使命,认真落实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积极推进环境司法专门化建设,于2020年12月设立嘉陵江上游(宝鸡片区)环境资源法庭,2022年8月选用3名年轻骨干法官组建嘉陵江上游(宝鸡片区)环境资源案件合议庭,对县域内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和部分行政案件实行“三合一”归口审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专业审判作用,切实用司法之剑守护县域山长青、水长绿、天长蓝。

8月10日上午9时,宝鸡凤县人民法院环资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等4名被告人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曾某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案,该案也是新成立的环境资源合议庭开庭审理的首起案件,2名县人大代表受邀旁听庭审,部分法官干警观摩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等4人于2021年6月至8月禁猎期间,先后多次在夜间驾车前往凤县双石铺镇张家尧村后山等地的乡村公路边庄稼地使用禁用工具气枪进行狩猎,并将所狩猎到的野兔、野鸡等烹饪食用。2021年8月15日晚,4人在狩猎过程中,赵某误将在自家玉米地里守护庄稼的村民曾某某当成猎物开枪打伤。经鉴定,曾某某属于轻伤二级。公诉机关以犯非法狩猎罪对四被告人提起公诉,同时对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曾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该案由新成立的环境资源合议庭进行审理,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吴子千担任审判长,前期做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庭审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展开庭审,经过细致的法庭调查、充分的法庭辩论和被告人陈述,顺利完成了庭审任务,该案将择期宣判。

凤县法院将进一步厚植绿色司法理念,持续加强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借鉴和吸收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先进地区法院的经验和做法,深化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不断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探索和实践,加强经验总结,积极打造环境资源审判的“凤县样板“,努力以高质量绿色发展司法实践促进美丽凤县建设。(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赵花花)

(编辑:王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