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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到市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

作者:陈述 李煜

8月9日,商洛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市司法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组听取了商洛市司法局就近年来该市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就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检查组指出,商洛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贯彻人民调解法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三调联动”机制,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商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落实法定责任,坚持依法、能动、创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按照法律规定,明确法律责任,主动深入到矛盾问题多的领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全面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结合矛盾纠纷排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信访化解矛盾做好调解工作,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实效;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提升调解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升调解组织规范化水平、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解决好人民调解机构队伍、场所、办公设备、经费保障等问题,促进人民调解提档升级,确保调解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陈述 记者 李煜)

(编辑:樊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