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传媒网 > 检察

宝鸡陈仓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接受监督

作者:史红海 杜永清

8月4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邀请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区人大代表等4人为听证员,对一起交通肇事审查逮捕案进行公开听证,做到依独立行使检察权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相结合。

2022年4月13日7时许,郭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陈仓区虢镇沿陈仓中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家美佳十字北口,停车起步右转弯时,与由北向东左转弯驶入人行横道惠某骑行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惠某当场死亡。郭某停车后保护现场,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经侦查调查,犯罪嫌疑人郭某持有有效的驾驶证,无酒后驾驶,投保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在投保期限内。交警部门依法认定郭某承担该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7月25日郭某被刑事拘留。

在该案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案件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郭某进行了讯问,经审查认为,该案是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案发后郭某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车辆投有交强险和商业险,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有保障;郭某没有犯罪前科,认罪认罚,社会危险性小。

听证上,4名听证员充分发表意见,认为过失犯罪的社会危险性小,没有逮捕必要,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不批捕的意见。(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杜永清)


(编辑:王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