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汉中召开全省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岚皋县检察院作为全省5个基层检察院代表之一,在会上做经验交流。
近年来,岚皋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试行)》,与县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执行工作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并成立执行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有力推动民事检察“三有”争创活动走深走实。2020年以来,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40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人。2021年,该院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先进集体”,虚假仲裁检察监督案件办案团队被命名为全省“优秀办案团队”。办理的“曾某富等人与陕西省岚皋县康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虚假仲裁调解执行监督案”分别被省院、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法治日报、正义网等媒体以“检察监督让虚假诉讼‘现形’”为题对岚皋县检察院办理的虚假诉讼案件经验做法进行了报道。
下一步,岚皋县检察院将以此次会议精神为契机,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赵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