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黄河国家湿地公园2015年12月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设立。区域范围北与大荔交接,南至北赤路,东与河南省相接,西以华阴为界,东西长21.8公里,宽6.5公里,总面积2827公顷。其中潼关黄河国家湿地公园1032公顷,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795公顷。区域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有鸟类16目42科144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物种4种;国家Ⅱ级保护物种15种;有国家Ⅱ级保护植物野大豆1种。境内湿地湖泊10余处。
扛牢湿地保护政治责任,合力推进共管共建。围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该县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成立了潼关县湿地恢复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湿地管理保护机构,组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潼关县湿地保护中心,全面负责湿地资源保护和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等相关工作。巡护组四名巡护员每天在划分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巡护。近年来,深入持续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常态化整治”和“黄河湿地生态保护”“清风行动”等专项行动,以“清单式”监督、“联动式”执法、“协同式”巡查,合力推进共管共建、协同治理。组建1个候鸟保护点。成功救护受伤受困鸟类50多只,放生受伤受困野生动物20多只。
多措并举强化湿地生态保护和监管,全力推进重点整治。围绕湿地保护工作,开展了生态环保排查整治、重点区域执法检查、临界河流生态监管、湿地风险隐患监督检查等系列活动,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围绕黄河流域综合治理高质量发展,制作完成《陕西潼关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和《陕西潼关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性详细规划》,引进陕西安同实业有限公司、洛阳金阁置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积极参与湿地恢复和湿地公园建设工作。
聚力湿地保护与修复,强化封育监测。潼关县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积极推进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2020年以来,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项目总投资1000余万元,退耕还湿1万余亩。不断加大退化湿地修复保护力度,全力打造黄河生态廊道,先后对现有湿地资源进行封育保护,设立围栏,修筑巡护步道,营建鸟类隐蔽地,鸟类投食点等,野生动物栖息地不断扩大,鸟类种群数量不断增加。潼关黄河湿地已成为候鸟重要迁徙地、觅食地和越冬地。(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