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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陈仓检察院:公开听证会是一场普法大课

作者:史红海 张琼芝

“我确实认识到错了,之前法律意识模糊,我愿意承担责任。”王某在听证会上态度诚恳。近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听证会,公开听证申诉人高某的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追偿案,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听证员参加。

2010年4月,高某将一辆水泥罐车转让给王某,双方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2010年5月,王某雇佣的司机陈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闫某受伤。2011年11月,法院判决原车主高某赔偿闫某医疗费等款项10.66万元。2019年10月,高某被执行款项11.06万元。

高某提出再审申请,被法院裁定驳回。2021年4月,高某申诉申请监督。陈仓区检察院受理后,通过一系列工作,查明案件事实,经充分研究讨论,找出了处理该案最佳方式依法调解和解。

在公开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两名当事人进行了批评训诫和普法宣传,两人明确表示愿意和解,听证员完全支持检察机关和解结案的处理意见。接着双方自愿签署了和解协议书,由王某支付高某10万元,并当场履行。

“这场听证会是一场普法课,我本身文化程度低,车辆转让后没有及时过户,被诉后对法院又不理不睬,有严重的过错,纠结了这么多年,这样和解处理问题我很满意,感谢检察官的辛苦工作!”原车主高某说。

“检察机关做了很多工作,使得此案和解,此举务实,案结事了暖民心。”陈仓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向荣说。(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张琼芝)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