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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伤 澄城法院调解化纷争

作者:张建锋 朱金秋

7月11日,渭南市澄城县人民法院庄头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减轻了案件执行压力,减少了群众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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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1日,被告扈某驾驶轿车与原告杨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相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西安市红会医院治疗,先后进行了8次手术,花费医疗费20余万元,事故造成原告杨某九级伤残。原告受伤后,双方对于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原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杜宏刚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家庭困难,且花费医疗费数额较大的情况,加之被告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为了让老人尽快拿到赔偿款,杜法官逐项给双方分析损失的计算标准,耐心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在办案法官的调解下原告与保险公司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保险公司共赔偿原告34万,并承诺十五日内给付。

双方达成调解后,杨某激动地说:“谢谢法官,打官司我们只是没办法的选择,以为打官司拖的时间很,现在终于放心了,没想到法院处理案件这么有效,很快就解决了我们的问题。”

该案顺利调解结案,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高效和便民,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 的深刻内涵。(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朱金秋)

(编辑:王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