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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法院入开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春季攻势’专项执行”活动

作者:郭朝霞 孙正强

为深入推进“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春季攻势’专项执行”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按照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从5月23日起,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开展为期10天的执行大会战,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服务保障咸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本次执行会战秦都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局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提前划定行动范围、统计拟拘传人员名单、确定行动路线,集中调配人力、物力,确保在集中行动开展过程中做到依法执行、文明执行、规范执行。对传唤不到、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秦都法院为实现群众合法权益的决心和行动。

执行场景(一):

刘某某与李某某、钟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调解,被执行人拖欠申请执行人刘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90万元,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义务。本次执行会战中,将被执行人强制传唤到庭,被执行人当场给付刘某某现金18.5万元,剩余部分承诺分期履行。

执行场景(二):

解某某与侯某某民间借贷一案,判决生效后,侯某某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承办法官做了大量调查工作,被执行人以各种借口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面对被执行人侯某某的“老赖”行为,执行干警毫不手软,及时将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会战中,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执行场景(三):

潘某某与孙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达成协议,法院依法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孙某某应偿还申请执行人潘某某本金及利息50万元,期限届满后,孙某某推脱履行,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无果。经查被执行人在西安有一处房产,2022年4月26日执行人员现场查封了该房产,于5月19日发出迁出公告,并要求现住户限期搬离,被执行人以多种理由对抗执行。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月26日上午,执行干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腾退该房产,并现场查封予以控制,为下一步评估拍卖,尽快兑现当事人的权益打好基础。

为民办实事,会战正当时。秦都法院执行干警将以“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春季攻势’专项执行活动”为契机,解放思想谋发展,转变作风办实事,加大执行力度,持续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记者郭朝霞 通讯员 孙正强)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