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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头区法院送法进校园

作者:马晓燕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全面开启依法带娃“新时代”。

为进一步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观念,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张丽华走进乌鲁木齐市126中学慈湖路总校区,作为乌鲁木齐市社科讲堂的特聘讲师,受邀开展了一场“送法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

张丽华以《守护少年的你》为题,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为同学们讲解《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目的、家庭教育含义及根本任务,并侧重性解读了有关条文,通过“问答互动+案例”的形式,教会同学们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律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生动活泼的法律小课堂,让学生们对法律知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将授课讲师张丽华亲切的称为“法官妈妈”。

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不仅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还提高了同学们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意识,明白了只有知法、懂法、用法才能确保校园安全,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起点,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基石。下一步,头区法院将继续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相结合,拓宽宣传渠道,继续加强与中小学院校的联络对接,发展更多的“法官妈妈”,充分发挥法院普法优势作用,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为构建平安校园、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贡献力量。(马晓燕)

(编辑:王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