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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款送上门 凤县法院便民服务暖人心

作者:记者 史红海 龚询秘

“万分感谢,谢谢你们亲自把执行到的案件款送到我家……”“不用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考虑到您腿脚不方便,给您送上门来……”

5月24日,宝鸡市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主动上门为残疾当事人送去15000元案件款并办理领款手续,当事人连声感谢。

申请执行人廖某某与被执行人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人长期卧病在床,身体残疾,为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兑现其胜诉利益,执行法官将该案列为优先执行案件,及时采取了查控措施,但经网络查控,被执行人某公司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而是积极到某公司住所地、经营地进行调查,并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后,被执行人某公司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并主动缴纳案件款15000元。考虑到申请人廖某某行动不便,为及时向其兑付案件款,执行法官决定上门将案款送到申请人廖某某手中。

近年来,凤县法院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各项司法便民举措,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为特殊群体提供多种优质、便利、高效的司法便民服务,力求在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的同时也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力量与温度。 ( 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龚询秘 )

(编辑:杜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