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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法院穷尽措施促执行 冒雨查封保民生

作者:郭朝霞 郗永华

2022年5月25日下午,淳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执行局长王海军带领下,冒雨来到淳化县润镇工业园区,执行范某某与咸阳某家具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该案经淳化县人民法院判决由被执行人咸阳某家具有限公司向申请人范某某支付劳务报酬53517元。因被执行人未如期履行义务,申请人于2022年4月28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王海军经过网络查询及实际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咸阳某家具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外欠约1500万债务,暂无财产履行义务。王海军深知该案虽然标的不大,但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必须想办法穷尽一切措施保护农民工胜诉权益。因此他并没有按程序终本案件,而是经过再次深入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虽早已停止营业,但还有一部分设备留在原营业场地。经过核实,被执行人也表示公司还有一套面漆淋油生产线设备。承办人当即决定对该设备采取措施,执行干警冒雨对设备一一进行清点并进行了查封。

事关民生无小事,在执行案件中面临网络查控查询不到财产线索的困境时,执行法官积极寻找案件突破口,将善意执行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穷尽执行措施,使得案件顺利执结,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稳定。(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郗永华

(编辑:樊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