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为我的事情跑了这么远,这个包袱总算甩掉了,我的心里也就踏实了。”被执行人李明拉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近日,汉中市镇巴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赴西安市执行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通过耐心的工作,以被执行人名下唯一财产抵偿了部分债务,对于剩余部分双方自愿达成了分期履行协议,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被执行人李明(化名)早年务工因煤矿事故失去了右手臂,后为了追求自己心仪的对象马丽(化名),不顾自身经济状况,在某融资担保公司以抵押贷款方式为马丽购买了一辆汽车。后来双方因性格差异较大而分手,马丽遂将汽车还给了李明。
由于李明逾期未偿还贷款,担保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追偿替李明偿还的贷款。经人民法院调解后,确认由李明偿还担保公司替其归还的贷款5万元及利息1.3万元,后因李明未按期履行,担保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财产调查,被执行人李明名下无财产,只有登记在马丽名下的汽车一辆,经调查了解,李明肢体重度残疾,平时以摆摊为主要收入来源,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李明收入减少,目前生活困难。
执行法官从双方实际情况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被执行人李明认识到目前汽车对其不但无益反而已成为其沉重的负担。后在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的情况下,对该车辆进行了变卖,抵除了部分案件款后,对剩余部分双方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 (左敏 记者 张大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