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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法院“夜间法庭”暖民心

作者:史红海

“我白天在外打工没有时间,辛苦法官晚上给我们开庭调解,真是太感谢了!”5月17日晚,在宝鸡市金台区法院蟠龙法庭内,当事人张某某一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一边向主审法官岳昆表达感谢。

被告张某某夫妇系蟠龙镇某村村民,平日以提供建筑劳务为主要收入来源。2021年9月,张某某夫妇在向包工头李某索要劳务费过程中,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张某某用铁质抹灰板连续击打李某头部,致其受伤并住院治疗,李某伤情经鉴定为轻微伤。李某出院后,遂以身体权纠纷为由将张某某夫妇起诉至金台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岳昆第一时间与被告夫妇取得联系。经询问,被告张某某对其殴打原告的事实予以承认并同意与原告协商解决,但其夫妻二人白天从事建筑劳务工作,难以在法院正常上班时间到庭参加诉讼,且其年纪较大不会使用“出庭”小程序,无法进行远程调解或开庭审理。

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承办法官转变思路,改变传统的办案模式,利用8小时外的时间,搭建“夜间法庭”平台,于5月17日晚7时30分开庭审理了该案。

由于双方对事件起因及赔偿标准存在较大争议,双方在法庭上情绪激动,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考虑到原、被告系邻里乡亲,一纸判决可能会加深双方的矛盾和裂痕,虽然时间已近深夜,但岳昆仍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从情、理、法三个层面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在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和劝解下,双方握手言和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案件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近年来,金台区法院蟠龙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解决人民群众在诉讼中“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辖区群众生产生活特点,充分运用“巡回法庭”“线上法庭”,并不断摸索“田间法庭”“夜间法庭”等机制开展案件审理工作,为当事人开辟了方便诉讼的绿色通道,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真正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记者 史红海)

(编辑:王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