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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法院运用云上法庭平台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

作者:刘俊 杨娥 张大鹏

近日,汉中市城固县法院利用云上法庭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原告小明现年  10岁,其母杨某与被告翟某原系夫妻关系,小明系双方婚生子,2016年8月杨某与翟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小明由女方杨某抚养,翟某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支付抚养费,女方无异议,如遇重大疾病男方需与女方共同分担。双方离婚后  小明随母亲杨某返回湖南生活至今,被告翟某从双方离婚后至今未向原告支付过抚养费。2022年2月,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抚养费 60000元,并从2022年3月起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1500元直至原告成年。目前被告翟某已再婚并育有一子。

因原告与其母亲远在湖南居住生活,被告在广东务工,疫情原因双方均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城固法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通过电子送达平台送达了相应诉讼材料,与双方当事人多次电话沟通、线上协商,在被告翟某提出目前已婚不愿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法官及时纠正翟某观点,从亲情伦理到释明法律,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同时,考虑到被告提出的实际困难,多次征求原告方意见,化解其心中顾虑  。在初步达成调解意向后,法官通过云上法庭调解平台主持调解,最终成功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翟某自愿从2022年4月起,每年给付原告抚养费10000元,直至原告成年为止,原告方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刘俊    杨娥  记者 张大鹏 )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