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妇女不忘初心跟党走,奋力建功新时代,宝鸡市妇联通报金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罗小玲被评选为2021年度全市三八红旗手。

从事法院工作以来,罗小玲怀着对法治事业的信仰与热爱,始终坚守在审判工作第一线,身体力行发扬“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用信念与温情践行司法为民的诺言,以实际行动诠释基层女法官的使命和担当。
在她眼中法律绝不是冰冷的法条,司法是有温度的。办案中,她秉持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充分发挥女性耐心、细心的优势,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在审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纠纷等涉及群众人数众多的案件时,她常会深入村组,就地开庭审理,通过释法析理,取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积极意义。在办理婚姻家庭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时,她关心关爱弱势群体,始终把调解作为处理该类案件的优先选择,注重心灵沟通,疏导情绪宣泄。在多年的民事案件审判工作中,她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过硬的审判业务素质,清晰的逻辑思维,公正、高效审理了各类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劳动争议、妇女儿童权益等案件1900余件,用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历年来,罗小玲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办案能手、全省办案标兵,其撰写的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丛书。
罗小玲表示获得荣誉对她来说,既是对以往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今后工作的鞭策和指引,这份荣誉不仅仅属于她个人,更是属于全体奋战在一线的法院女干警。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继续砥砺奋进,为平安金台建设再立新功。( 记者 史红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