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深化新时代能动司法检察工作,宝鸡凤县人民检察院从工作实际出发,综合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作用,把好“四个度”,多措并举,为妇女儿童牢牢撑起了权益保护之伞。
坚持宽严相济,确保打击犯罪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坚持“快、准、狠、稳”的打击原则,对强奸、强制猥亵、组织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案件,始终保持从严从重打击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便利和优势,诉前介入涉妇女儿童犯罪案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程序,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初犯偶犯的涉罪未成年人实行宽缓处理。2020年至今,不批捕1件2人,不起诉2件3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并认真引导其健康成长,正常回归社会。
强化精准施策,把准公益诉讼精度。多措并举深入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围绕未成年人校园安全、食品卫生、网络环境等重点领域,联合多部门开展“保障校园周边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利用公益诉讼随手拍、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相关线索,紧盯媒体报道的涉妇女儿童热点新闻事件,围绕培训机构“无证办学”“小饭桌”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监督活动。与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工作组织加强沟通协作,交流分析线索,形成公益保护合力,有效解决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建议职能推动涉未成年人综合治理,针对游泳馆存在安全隐患和民办幼儿园教师无证教学发出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份,有关单位均予以落实整改。
线上线下发力,延伸普法教育广度。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进校园”模式,充分利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条件,录制线上法治课,向辖区学生、家长进行法治宣讲,引领全社会形成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在全县17所中小学校设立检察图书角,赠送了价值10余万元的法律书籍和红色读物,开通“未检小信箱”,拉近未成年人与检察官的距离,实现直接对话,打通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携手县民政局、县妇联在唐藏镇倒回沟村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及关爱关护中心,向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提供法治教育、心理干预、社会救助;与县烟草专卖局开展“校园周边50米禁烟”专项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对县域河道、网吧、酒店进行全面检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守护妇儿权益,彰显司法为民温度。进一步深化“检察+妇联”合作机制,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按照最高检、全国妇联针对困难妇女群体开展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要求,与县妇联建立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联动机制,依托妇联广泛基层触角,实现双方对困难妇女儿童在司法救助和社会救济上共同优化,衔接落实多元帮扶。在共同开展专项救助过程中,对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检察机关及时跟进,通过司法救助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有力衔接,给予困难妇女最大化的关怀,将检察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社会需要的每一个角落。2020年至今,共为5名妇女被害人家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0.2万元,有效缓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凤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省巾帼文明岗”等荣誉。(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王乙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