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干警冯新君近日被陕西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普通犯罪检察条线优秀办案检察官”。
冯新君任陈仓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他秉持追求极致的办案态度,坚持从事实出发,让证据“说话”,确保不枉不纵,有力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在办理刘某诈骗案时,针对案情疑难复杂、客观证据不充分、嫌疑人拒不认罪的情况,在查阅卷宗、讯问犯罪嫌疑人后,针对性列出17条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取证,先后调取嫌疑人账户交易明细、收集被害人催要钱款的细节证据,夯实证据链条。同时梳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厘清案件细节,还原诈骗事实,后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不断更新司法理念,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全面分析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给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缓释法律的冰冷,彰显检察温度。
“办案是逗号,追赃是句号。”他将被害群众的诉求放在心上,坚持“办案必追赃”,力求追赃最大化、损失最小化。近年来,共追赃330余万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让被害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检察温情。(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杜永清 )



